新竹縣竹東鎮公所從今天開始,針對北興路等20處路段、約910個停車格,實施第一階段路邊停車收費管理,收費時間為週一到週日上午八點到晚上十點,每小時收費20元,警方也將配合同步加強取締違規停車,請用路人留意。 竹東鎮公所表示,根據「新竹縣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」等相關規定,並與縣府、民意代表以及住戶、商家討論後,決定自十七日起,分階段實施路邊停車收費管理,同時比照各縣市採計時收費方式,費率小客車一小時20元,大客車一小時40元。其中,第一階段的收費範圍有20處,合計約910格。竹東鎮公所指出,配合縣府交通旅遊處停車管理系統運作收費,繳費期限將自開立停車單日起15日內繳納,民眾可利用4大超商或鎮公所1樓服務台臨櫃繳納。鎮長徐兆璋表示,停車收費最主要的目的是管理,而不是收費。路邊停車格是公共設施的一環,大家都有權利使用,希望透過收費管理方式,有效解決竹東鎮市區長期以來停車不易、違規臨停、並排、長期被占用等問題,提高停車周轉率,也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公平原則。鎮公所建設課表示,竹東市區車潮最多的長春路與東寧路二、三段,部分路段屬於122號縣管道路,列在第二階段實施;其中,長春路1段路幅寬度不足、2段尚未與住戶和商家達成共識、3段則擬規劃人行道。至於有民眾抱怨收費時段太長,公所會在收費一段時間後檢討,視民眾的停車習慣與需求,再做彈性調整。0708F9090567F1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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